林酥

欲寄彩笺兼尺素

【JaeDo】半山月

  •  背景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香港,部分灵感来自张爱玲的小说,没什么严谨的考据🙇

  • 全文约1w2,一发完

  • 哥生日快乐&哥姐情人节快乐🫶 




01

    一九三五年深秋,香港的月亮还没来得及被未来的高楼与霓虹灯淹没,堂堂正正地照在半山腰上,将半山腰金匣子一般的宅院照出玲珑而富丽的神采。再穿过雕花嵌明绿玻璃的窗,将金太太还没来得及老去的风姿也一并从黑纱底下明媚地映出来了。

    金太太一进屋便卸了黑纱黑袍,随手往地上一扔,任佣人收拾去,不怕谁说闲话。金先生死了,丧礼连同人生都锣鼓喧天地落幕了,她再也不怕人说她的闲话了。

    她倚在窗边的香妃榻上,唤个丫头来给她涂上鲜红的指甲。丫头叫红榴,跟了她很多年,乖觉地对她说:“奶奶若要办宴会请那些公子哥儿,倒也不急在这一时。我听人说,有位在美国做生意的郑先生要回来了,公子很漂亮呢。”

    金道英安静地陷在沙发和窗帘的阴影里,闻言望了母亲一眼,不意竟真捕捉到母亲一丝颤抖的神情:“郑先生?”

    “是,大约二三十年前就离开香港去了美国。”红榴并没想到这位太太会对老郑先生产生什么兴趣,也只好把话题扯回到她做了功课的小郑少爷一方面:“可他家的公子,在哪儿都有名呢。说是叫……杰弗里郑?留洋的少爷小姐都这么叫他呢。”

    指尖沾着凤仙花的红艳,虚虚垂落下来,以窗外秋叶随风瑟瑟的频率轻颤。但太太已将所有颤抖收束在这一个指尖,神色如常道:“好么,将来总要会会。”

    她这时突然意识到她的儿子仍在旁边,唤了一声“道英”,惊醒了他也惊醒了自己。他从沙发里站起来,她发现他已经长到了长身玉立的十八岁,而今后她将要当着他的面谋划——并且实行——与他的同龄人调笑。她试着温柔而歉疚地冲他笑笑:“先去睡吧。明天还要去上课吧?”

    金道英点点头,搜寻五内而无话可说,于是道了晚安,上楼回屋了。

 

    他的屋子也被月光坦坦荡荡地照亮着。金道英舍不得立刻遮挡了月光,藏蓝色的丝绒窗帘就衔着丝丝缕缕的流苏垂落在两旁。

    靛蓝竹布的学校制服已经被平整地叠成薄薄一沓,躺在床尾的织锦长凳上,和整间屋子一样一尘不染。这间屋子,这一座像金匣子一样玲珑而富丽的房子,也和过去七年里一样。

    享年六十五岁的金先生,就像大多数腰身被山珍海味填得粗大而又系上一圈金腰带、牙床被雪茄熏得黑浊而又镶上一颗金牙的男人一样,有着质朴而传统的爱好:漂亮、听话、能生儿子的女人。金三太太有张电影海报般挑不出错处的脸,弦乐般柔顺得说不出重话的声调,为金先生添了两个男丁。她由此而成为金先生的三宫六院中举足轻重的一位,任他生前与死后,这座辉煌的房屋,他财产中不菲的一笔,都会对她不离不弃。

    金道英把肩上那一朵黑纱摘下,搁在桌上。他知道明天一早打扫的佣人就会把它收拾掉,他想象着它凋谢地落进纸篓里,呼吸前所未有地顺畅、自由起来。好像周身的金匣子“咔嗒”一声松了锁扣,在一阵清风里訇然中开。

    他想他有些明白母亲的心情。金三太太也摘下了黑纱做的枯萎的花,她活过来了,她无可比拟地用力地呼吸起来。即将涌现在她的宴会上的英俊少年们,杰弗里郑之流,那是她的新花,她的解锁的春风,她在深秋里虚拟的春日。

 

 

02

    谁也没想到,金道英比在他的母亲更早地见到了那位杰弗里郑。

    杰弗里郑写在硬壳笔记本封面上的名字不叫杰弗里郑,叫“郑在玹”,可能因为对中文生涩,一笔一画工整到好笑。他也不穿想象中的银线暗纹、搭天青色缎面领带的西装,穿着靛蓝竹布的制服,倚着门框微微笑:“嗨,哥哥,我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满口不伦不类的洋腔。金道英被哄得嘴角跳了一下,压住它,看见少年有一双能够笑成弯月牙的桃花眼,正开始似笑非笑地注视着他。金道英一边点头说没问题,一边暗想:“似喜非喜含情目。”

    原来郑在玹随父亲回到香港后便来了辉荣中学读书,比金道英低一个年级——金道英才恍悟他比自己还小一岁。

    金道英萌生了做哥哥的自觉,领他寻了一间空的课室坐下。郑在玹似乎也很有做弟弟的自觉,把笔记本端正地摊开在课桌上,再用脸颊、酒窝和乖顺的嘴角端正地向金道英笑。于是金道英在注意到纸页上的题目之前先注意到他的皮肤很白,笑起来有一对杯盏似的酒窝,一双月牙似的眼睛。

    话语权在空气里摇摆了一瞬,金道英先抓住了。“你从美国回来,英文大约很好吧?”

    郑在玹并不谦虚,笑眯眯地点了点头,又说:“可是数学不好。”

    话语权就归还给了这本烙着过于工整的汉字的笔记本。金道英阅读它,看见用红色墨水圈出的地方。

    金道英不知道在他阅读题目的同时郑在玹也在阅读他。只知道郑在玹适时地递过来一支钢笔,他接过,握住光滑微凉的笔身,那上面沾着几分另一个人的温度。

    低一年级的题目对于金道英来说没有什么困难。而郑在玹稳固的酒窝让金道英忍不住怀疑,它对于郑在玹来说也没有什么困难。

    还是尽职尽责地讲完了。反正换来郑在玹做作而可爱的顿悟状表情也算值得。金道英阖上笔盖,将笔递回给它的主人。

    循着石头台阶走出学校时,日色已经懒怠,堪堪浮游在金黄的地平线。上方天空的淡青层层泛出紫蓝,大地上星星点点燃起灯光,照亮拥挤而疲倦的街巷。

    郑在玹问:“哥,你家在哪边?”

    金道英抬手指了一个方向。和缓的山尖浮荡在东方朦胧的天色之中,衔出一枚淡白的、饱满的月亮。

    “月亮出来了。”郑在玹惊喜地叫,“古诗说‘月是故乡明’,真是这样啊!”

    金道英并没有看出那初升的月影子哪里明了。在他决定好是否要表达疑问之前,郑在玹已经三步并做两步跳下台阶,转身向金道英挥手说,明天见!

 

 

03

    郑在玹从大洋彼岸转学来到香港的辉荣中学,第三天,看见检查仪表的学生干事。靛蓝的制服一板一眼好像黑板,穿在他身上就成了青绿山水,竹海临风,工笔又兼泼墨。

    第五天,郑在玹抱着笔记本去问他题目。他阅读题目时,郑在玹秘密地阅读他。阅读到一种可爱的神情,一张可爱的脸。凝神思索时让人想起广寒宫前岿然不动的桂花树,动笔演算时让人想起树下孜孜捣药的玉兔。这个人让郑在玹想起风花雪月。

 

 

04

    摘去黑纱的金太太在老中青的花丛中消磨了一些日子,在她的打开的金匣子里潜心地学习男性的正牌的躯体与赝品的爱。

    周末她起得很早,金道英下楼时看见落地镜里映出她一身孔雀蓝洋纱旗袍,头发已经一丝不苟地梳成时兴的式样。一个女佣蹲在地上为她系着裙裾上一颗祖母绿的盘纽,另一个为她佩上赤金流苏的耳坠。她从镜中看见儿子的身影,忙转身殷勤地叫住他:

    “徐家最近回来香港度假了,今日办园会,既然是周末,道英你要不要一同去看看?”

    金道英略一思忖,了悟这个徐家对于他母亲的吸引力从何而来。徐先生也是携眷从太平洋对岸归来,但期限只有一个假期。徐家大少爷人称约翰尼徐,这个名字近日与杰弗里郑一道,漂洋过海前来占领了香港太太小姐们的话题榜首。

    周末闷在家里也是无聊,而由约翰尼徐联想到的另外那个名字,忽然也吸引得他有几分跃跃欲试起来。

    “好吧,”金道英没有过多剖析自己的心理,抬头向母亲露出微笑,“那我也去凑个热闹。”

    母亲果不其然地显现出喜出望外的神情。她欢欢喜喜推着金道英去更衣。金道英被包裹上黑亮的西装,更加黑亮的汽车已经候在门口。车道蜿蜒下山,日光和满山飘摇的红绿花木被抛在身后。

 

    传说中的约翰尼徐比传说中的杰弗里郑个头还要高。他信步穿过人群时,人群就幻化成面孔模糊的背景板,花园就幻化成百老汇的舞台。金太太的旗袍、鬈发、宝石纽扣和流苏耳坠,刹那间都不虚此行地挺起胸膛来。华服之中的金太太也挺起胸膛来,筹备好恰到好处的微笑——少一分则显得敷衍,多一分则暴露了皱纹。

    但约翰尼徐身边人才济济,环肥燕瘦地拱卫着他这座高塔。金太太一行被佣人引入室内,金太太恋恋不舍地一再回头张望,耳畔丁零当啷奏起赤金流苏的乐章。

    丁零当啷,丁零当啷。金道英突然被金属的歌喉擭住,不知道是母亲的耳坠当真响个不停,还是空气在清脆地自燃、爆裂……因为他的双眼正被另一双眼睛擭住,那目光似喜非喜将他紧抓不放,桃花眼绽成弯月牙。

    郑在玹就伏在二楼的红木阑干上,上方的灯光像白兰地酒倾倒下来,在他柔顺的发顶醉醺醺地流淌。

    母亲在金道英身旁神采奕奕地顾盼,她用手肘轻推金道英:“听说杰弗里郑今日也会来,你可有看到么?”

    红木阑干之上,那张脸明灭地闪烁而过,对视之间又消失不见了。

    “你认得他么?”金太太自顾自絮叨起来,“他跟你在一个学校念书呢,不知见过没有?你有看见他在这里么?”

    曾见过他吗?有看到他吗?金道英被连环的问题和摇摆不停的不同的答案冲刷得晕头转向,终于做出决定:“没看到。”

    他判定这是个“white lie”。一个善意的、洁白无瑕的小小谎言。

 

    他在二楼的图书室寻到郑在玹。那人西装笔挺,捧着一册精装书倚在书架边,书页之上露出了漆黑的额发和月牙状的眼,还有眉眼间一副等待的神情。

    金道英走过去,抓住书的顶缘,拉下来。露出脸颊,露出酒窝。书后面的人将等待的神情换作得偿所愿的欢喜:“道英哥——可算等到你了。”

    “等我?”金道英松开书本,笑着将眼前人打量一遍,“为什么不下楼去找我?”

    月牙里露出狡黠的神色。“你身边的那位女士,太美丽了。我不敢靠近。”

    金道英明白他没说出来的意思,并心领了他这份措辞上的好意。他微笑着揭过这个话题:“下去吃些点心么?”

    “不要。”没想到郑在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金道英刚开始惊讶,就已经被莽莽撞撞地拉住了手掌。郑在玹又莽莽撞撞地望进他眼睛里——嘴角就位、酒窝就位——奉上他所向披靡的孩童式的笑:“哥,我们逃出去吧。”

 

 

05

    码头是海陆的分界线。陆的这一边,广告牌色彩斑斓地林立着,望去如同巨人的孩童兴致勃勃不厌其烦地涂抹了凌乱而重叠的色块。海的那一边,雪白贲张的船帆像画布的边角,在咸湿的风里忙乱地翻飞、翕动。

    过去的十八年里,金道英其实很少来到海边。他的生活是横平竖直的。学校和家两点连成一线,绷紧人生僵硬的弦。学校从小学到中学,家从金家本家的大宅到金先生大手一挥赠予三太太的私宅。

    第十八年初冬,郑在玹拉着他的手带他从徐家的衣香鬓影推杯换盏间出逃,将他一路拽到海边,兴奋地指着蔚蓝色海面上拥挤的船只,回头告诉他:“我就是从那儿来的!”

    这时将近正午,金色银色的日光满当当地填充了湛蓝水波间起伏荡漾的缝隙。海面上舳舻相接,音符般热闹地跳跃在金线银线之间。金道英凝望它们,想象郑在玹伫立在大船的甲板上迎风远眺,于是这虚拟的目光在此刻与他遥遥对望。

    他信手寻了一个问题:“从美国过来,坐船很久吗?”

    “很久。”郑在玹认真地点点头,“但是大海很美的,哥,我们以后一起去坐船吧。”

    金道英惊异于他思维的跳跃,但忽然觉得急迫,没有时间惊讶没有时间犹豫,他只能做到连忙地点头,说,好啊。

    原来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两张嘴里的话语都纷纷慌乱地奔跑出来,争先恐后,不给他们留下分秒思考的时间。再冲进海边温暖潮湿的空气,喜悦地撞个满怀。

    也是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咔嚓,金道英恍然听见,紧绷的人生的弦断开了。

    金道英翻过身去,用脊背放松地倚住白色的阑干。他能够看见远处模糊的半露的山尖,那是他所来自的地方。没有金银起伏的波澜和望不到头的澎湃,它沉静地与他对望。

    他问郑在玹:“我们以后要坐船去哪里呢?”

    “嗯……去哪里呢?”郑在玹托腮思考。

    说话时他转了头,他的呼吸像海风扑打在金道英颈上。金道英心里被吹成一片软塌塌、乱糟糟的沙滩,踩一脚,咸湿泥泞,水波摇荡。郑在玹说:“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好。”

    金道英笑起来。“我好像哪里都没去过。”

    “那么去哪里都很好。”

    郑在玹将双臂越过阑干,哼唱起一支水手的号子。

    他的嗓音已经初步地演化出成年的低沉与浑厚,却还没完全甩干净那股子属于童声的奶味儿。他信口地哼唱,歌声在翻涌的微风里飘飘荡荡,好像一只雄狮低头舔着温热的牛奶。

    金道英觉得,有时人类会愿意把喉管——把一切——暴露给一只舔着牛奶的狮子。

    他揽住郑在玹的肩膀,直到郑在玹侧过头来,向他微笑,向他低沉地而又甜蜜地唱着这支歌。

 

 

06

    优游在徐家宽绰的客厅里的金太太并不知道儿子已经与那个杰弗里郑一同出逃到海边。她拈了一只半满的高脚杯,且漫步且同流水般的青年轮番谈笑,直到她被一个不年轻的男声叫住。

    她回头前就猜到那是一个姓郑的人。回头后她看见了他,他胖了许多,倒有些与她的丈夫相似了。当然她也知道,在他眼里,她也与二十多年前不一样了。

    他一方面将手搁在庞大的腰部,做出他所习惯了的老板的姿态,一方面又以二十多年前的少年的姿态而哆嗦着嘴唇开口:“你……这些年,过得好不好?”

    好俗气的话,好像他在拍电影似的。台词又念得比三流演员还不如。

    她微笑不语地抚摩着自己指上的金刚石戒指。过得好么?她二十岁嫁给金老头子做小,你说好不好?

    但她没有说,他已经开始说。他说他被家里人逼去美国念商科,认识了同样来自中国的女同学,而又听说她被嫁给了金先生。他说他在美国做出一番事业,这么多年放不下回不来。他说着这些模模糊糊地飘转在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她早就没兴趣听了。

    最后他说:“秀梅,你原谅我好吗?”

    她没办法不原谅。这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让她想起她的名字不是金三太太而是兰秀梅,她没办法不原谅他。她一面原谅他,一面想今后不再与他赴同一个宴,不再与他见面了。这是必然的因果关系。

 

 

07

    接下来的周末,金道英没有再随母亲奔赴什么宴会。他与郑在玹漫游过香港的大街小巷,但最爱去的还是他们第一次出逃的码头。金道英发现天光渐暗时海水会呈现鸢尾花的颜色,发现月底时月亮是一抹尖峭的银白,倒映在水里就羽化成一尾柔和的白鱼;还发现海风里的郑在玹拥有飘飘然的发丝,和明亮如星星的眼睛。

    还有一回,他们去戏院看音乐剧。可惜并不好看,后半场他们都在捱着,盼快点捱到结尾。金道英无聊到借着惨淡的灯光仔仔细细地看自己的手掌,将掌纹数了又数。

    后来才发现一旁的郑在玹也在看。金道英瞪他,郑在玹煞有介事地说:“哥的手相真好。”

    金道英不信他:“你还懂这个?”

    “懂的。”金道英知道郑在玹会这样说。他是不能服输的,一天到晚骑在难下的虎背上。金道英爱看他这样。

    郑在玹动作很轻地将那只手掌拉向自己,在凡哑林与圆号那冗长而繁缛、令人昏昏欲睡的尾音中,盯着肌肤中清浅的纹理,慢慢地说:“哥以后会过得很好,会一帆风顺,会很幸福……幸福是很大很重的词,就说快乐吧。”

    凡哑林的弦上又掀起急风骤雨,绵长的悲喜在这狭小的空间里乱无章法地一泻千里。金道英觉得他在这一刻就已经很快乐。

 

    到耶诞节将近时,金太太预备进行大的动作,观赏一番百花的齐放。佣人们忙里忙外,铺绣花桌布的长条桌占据了花园,玻璃瓶盛的美酒占据了长条桌。金太太也忙里忙外,华服锦衣和金银珠宝在身上更迭,她像只花蝴蝶四下翩跹。

    耶诞节前最后一个上学的日子,郑在玹照常到金道英的课室门口等他放学。金道英肩上坠着沉甸甸的书包,顺着人流往外走,看见郑在玹嵌在门框里,笑眯眯地朝他挥着手里的一张东西。

    金道英走近过去,看见是一张泥金的纸笺,顿时明白那是来自他母亲的请柬。看下去,笺上一一罗列了园会的时间地点,和被邀请人郑在玹,和邀请人金三太太兰秀梅。

    金道英抬起眼来,与郑在玹对视。郑在玹说,哥,我终于可以去你家玩了。去你家过耶诞节耶。

    不是他母亲的猎物他母亲的花,只是来到他家共度一场耶诞节,好像走廊尽头那几个咬着耳朵相约的女孩子一样。郑在玹追问道:“哥,你欢迎我去吗?”

    金道英紧绷的呼吸这时松弛下来。他呼出那股堵塞心肺的微妙的尴尬,吸入一口来自郑在玹的快乐和期待的空气。“欢迎,当然欢迎。”

    郑在玹抿住嘴笑,露出沾沾自喜的神情,忽然双手捧出一支钢笔来。

    洋磁做的笔身是银蓝色,像霜浓月淡的夜里大海所浮现的颜色。郑在玹微笑着将它在金道英面前晃了晃,潮汐起落,然后大海落进金道英的掌心。

    “耶诞节礼物。”郑在玹说,“本来没想到过节的时候还能去哥家里嘛,就早些准备了。现在反正我也等不及了。”

    金道英小心翼翼地捧住钢笔,冰凉的触感像一道水痕烙在他掌心。他想起第一天,第一次见面,郑在玹在桌子对面清脆地打开一支钢笔,递到他手中。

    他想问等不及什么,又觉得没必要问。只好愧疚地坦白:“……可我还没有给你准备礼物。”

    他说话时鼓起勇气才抬头,很怕看到郑在玹失望的神情。可是他看到郑在玹挑起酒窝圆满的微笑,摇了摇手中小小的一方纸笺:“这不也算是吗?”

 

 

08

    园会的时间是耶诞节之后一天的晚上。金道英有心效仿郑在玹那天在徐家的把戏,伏在二楼的阳台边上瞻望。暮色四合,山道微茫,一波又一波地往金家的花园里灌进华服锦衣的俊男美女来。

    灰色和白色的一小簇鸽群盘旋而掠过檐角,金道英的视线被它们拉扯过去,再收回时,郑在玹赫然正穿过大门。宽肩是横平,长腿是竖直,他像一个正楷字被写进门内。

    金道英满意地想到,今天的郑在玹很适合他即将收到的礼物。礼物就在金道英手里,方方正正棱角锋利,是一册精装的书。

    郑在玹缘着花园的小径信步往里走,也只顾向里头张望,竟不知道抬头看一眼。上方的金道英终于按捺不住,悄悄举起他的礼物越过阳台的阑干,对着底下的郑在玹挥舞。

    不料书本沉重,指间一个打滑,书本豁然挣脱而去,顺从着大地的引力直直坠落——砰一声,正落在郑在玹几步之外。

    于是他们今日的第一次对视,彼此都饱含了惊吓——要等到两对目光联结而相融,他们才又愚蠢地没心没肺地笑起来。在那之前,金道英哭笑不得地望下去,脑子里竟古怪地冒出潘金莲与西门庆初遇的画面来,大感荒唐。

    可书本只茫然不知地躺在地上,大剌剌敞开了自己,对着天际对着人,袒露出姣美秾丽的铅字。郑在玹俯身将它捡起,是一本雪莱的诗集。

    铅字整齐排列出的是英文,金道英从楼上笑着向他做出夸张的口型:你教我英文!

    好,当然好。翻开的那页上没有标题,郑在玹在昏黄中浏览错落的诗行,抑制不住的冲动催着他将它们大声地朗诵出来,不要管众人的侧目,要让楼上的他听到:

    “Teach me half the gladness

    That thy brain must know,

    Such harmonious madness

    From my lips would flow

    The world should listen then--as I am listening now.”

 

    教给我一半你的心

    必定是熟知的欢欣,

    和谐、炽热的激情

    就会流出我的双唇,

    全世界就会像此刻的我——侧耳倾听。

 

 

09

    郑在玹沿途取了两杯果酒,穿过满花园又满客厅的熙熙攘攘登上了二楼。他们安然蜗居在这个阳台,郑在玹翻开他刚刚得到的礼物,领着金道英一行行地读里面的英文诗。

    天渐渐暗了,阳台上没开灯,诗行被夜色模糊。金道英站起来去摸壁边的灯绳,旁边郑在玹依然在眯着眼努力辨认那字母,声音断断续续冒上来:“And the sunlight……clasps the earth……and the moonbeams kiss the sea……”

    这喃喃的词句如同骨碌碌的气泡浮上水面,大海会因此颤栗不已。金道英握着灯绳转头,看见郑在玹的头顶饱满可爱像颗栗子,圆圆的发旋却像漩涡,要把他直直吸进去。金道英抓着灯绳就像将溺水时抓住救命稻草,他问:“这句什么意思?”

    漩涡倾覆下去,换成一张面孔,又愈发危险地吸引着摇摇欲坠的溺水者。“阳光拥抱大地……”郑在玹仰起头,与金道英在黑暗中一高一低地对望,“月光亲吻大海。”

    在声音的潮水的冲荡中,溺水者攥紧了手,终于拉下了灯绳。灯光骤然亮起,像一枚蛋被打入碗里,小小的阳台挤满温暖而平和的橙黄。

    “呀,金道英——在楼上躲着呢!”下方花园里有人大叫起来,倏然将金道英拽出那魔力的漩涡。

    而漩涡下面的人正低头望向诗的下一行,它说:那甜蜜的作为有何价值,如果你,不亲吻我?

 

    楼下钢琴上飞扬着圆舞曲,此刻杂着喧闹的人声终于悠悠荡荡地飘上楼来。那琴声悄然洇入夜色,波澜起伏着弹拨舞会上人们的心弦;但金道英此刻似乎更愿意溺在这座小小阳台上。下面泱泱的人群,相较之下简直像灼人的火山。

    “道英啊,躲在楼上干嘛?”

    “怎么做主人的也不下来喝两杯?”

    “快点快点,等着你来跳舞呢!”

    金道英被热闹的声浪拍得后退一步,手肘却被郑在玹的掌心温热地抵住。同时郑在玹的声音也温热地抵在金道英耳后:“哥——你家有没有后门?”

    金道英惊疑地转过脸去,耳后的脸庞已经再次捧出那所向披靡的笑容:“我们再逃跑一次好不好?”

    好。当然好。

 

 

10

    一九三五年的冬天,十二月二十六日晚上,山道如旧蜿蜒而下。这倾斜的地势会引诱人不知不觉奔跑起来,把宴会的灯火连同满山的花木一起抛在身后,抛在漫无边际的山风里。

    长路尽头,殖民者的教堂敲响了流落他乡的钟声,钟声在水波般的空气中一圈圈震荡。金道英恍然地想,月光下奔跑的两个人在上帝俯瞰的眼里是不是状若癫狂。这想法让他快乐。

    奔跑让呼吸混乱,让气息交错着牵引人们向彼此靠近。奔跑让心跳加速,让两股心跳相向喷涌,被远处的钟声激扬而回荡,如同风与帆合鸣。让身体蜿蜒着降低,灵魂则被风带起,盘旋着上升,升到天际。

    奔跑让身后的时空坍缩。雪莱的魂灵与圆舞曲的脚步纷纷跨越那三两寸光阴追赶上他们,此起彼伏地将他们环绕,弦乐的重奏中喃喃低语:“拥抱我!直拥抱到两颗心像两个影子般重叠、合并。”

    郑在玹傻愣愣地抓住了金道英的手,张嘴又合上,吸气复吐气,最终只在战栗的吐息之间钻出一个字:“……哥。”

    他也听到了吗?他也感觉到了吗?这汹汹而来的、势不可挡的、即将破土而出的神妙的物质与力量。

    肌肤贴着肌肤,心跳撞上心跳。郑在玹唇间再钻出两个字:“道英。”它们将大地打破。

    金道英发现自己不得不停下脚步。不得不看着他。看着他。注视着他。凝视着他。用视线触摸他。触摸他的脸颊,在黑暗中莹白如满月的皮肤,仿佛从大洋彼岸顺来的高鼻深目。触摸他杯盏似的酒窝,月牙似的眼睛,于是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在笑着。

    十记钟声完满地谢幕,心跳声越众而出,成为一双清凌凌的对唱。

    满月的光辉向金道英涌来,来自远方的眉眼抵达他面前,杯盏打翻了,月牙饱蘸着似喜非喜的情思,潺潺照耀他眼底——微笑着的嘴唇轻柔地触碰他,亲吻了他。

 

 

11

    港岛的冬季是名不副实的。空气照旧温暖着,日色照样明亮着,金太太的小腿照样裸露在裙裾外,郑在玹照样随时能解了外套,轻快地甩到肩头,穿一件单薄的白衬衫侧头向金道英笑:“哥的外套要我来拿吗?”

    在被称为冬季的这段日子里,金太太并非没有注意到儿子频繁且秘密的外出,他含混的托辞还蒙不住她的眼睛。她也并非没有猜测道英在恋爱,但她自己也忙碌着,无暇顾及了。无论怎样,她看得出他是快乐的。

 

    金道英在恋爱么?他自己好像也说不清楚。那天晚上他们后来仍然去了码头,月光照耀着,海风吹拂着,他们第二次接了吻。海水摇荡,如鸢尾花在夜色里盛开。回去的路上下起雨来,道路上车灯纵横,泥水飞溅,夜风如潮。他们在狭窄的屋檐下躲雨,不自觉从并肩化作拥抱。

    耶诞节假期过后,第一天上学,金道英在课桌上拾起一张卡片。郑在玹的英文写得笔走龙蛇,漂亮的花体让金道英眼花缭乱,只知道是句诗,大约又是薅了雪莱的羊毛。下面一行中文却依旧一板一眼,笨拙而可爱地说,道英哥节日快乐,我们将来都一起过节吧。

    似乎是在恋爱吧,金道英好像也并非真的不清楚。反正放学后还要去码头看海,看盘桓的海鸥与蹦跳的鸽子,看郑在玹的脸庞、郑在玹的一切,像满月的光辉永永远远地涌向他。

 

    可以肯定的是,在名不副实的南方冬季,金太太的确是陷入了一场恋爱。凌思维二十九岁,两年前成了鳏夫,独居在这座山上的另一座华宅。所以对于金太太而言,他迫近,而且年轻,而且英俊。

    凌思维的年纪其实是尴尬的。二十上下的小伙子,那种青春是美丽而遥远的,她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四十了,又太近,近到失了滋味。但将将三十的鳏夫很危险,这让她贪婪,不满足于观赏,忍不住要采撷。

    这个冬天金太太将许多时间花在了凌家的客厅,也有时在凌家的卧室,也有时在海风吹拂的街巷中,大地上。许多夜晚,母亲与儿子相继回到家,各自揣着砰砰直跳的欢喜的秘密,欢喜到早已不够隐秘。

 

 

12

    到得节气意义上的深冬,香港的山水草木自然等不来一场雪,但香港的人们还是像他们北方的同胞一样期待起农历的新年来。

    周末的街道上愈发热闹,街道两旁常青的树木将碧绿的焰火擎上天空。郑在玹望见一爿花店,兴冲冲拉金道英进去瞧瞧。

    进了店门,迎面是熊熊的花山花海,晶紫肉粉,月白芽黄。隔着那鲜妍的花影,有妇人的身形窈窕轻移,身旁高大的男子微微俯身为她掖了掖被风吹动的裙裾,顺便向她侧脸笑着耳语一句。金道英忽然心头一紧,抓住郑在玹的手腕欲拉他躲闪,对方的另一只手却正拈了一朵小花探向他耳边。而那妇人正在此刻转过身来。

    金太太唇畔宴宴的笑语止住了,男人的手还滞留在她裙边,郑在玹的手也拈着花悬停在金道英耳侧。四人隔着漫漶的姹紫嫣红蓦然对望,待各自的同伴收回那不合时宜的手,母与子都勉力地向彼此笑了一下。

    做母亲的先开口,并摆出端方的笑容来:“道英,这么巧?这位是凌先生,就是隔壁的那位。……思维,这是我儿子,金道英。”

    金道英向这位邻居的先生问了好,便如法炮制地介绍。“妈,这是……我同学,郑在玹。”转向郑在玹,“在玹,这是我妈妈。”

    话语就在这里转瞬即逝了,微笑重新被拉出来填补母子间的空隙。两人都心虚地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怀着愧疚回避对方的目光;可另半边心又小声分辨说自己并没做错什么,并且真好似被人责怪了一般委屈起来。这古怪的情绪甚至漫延到另外两人身上。

    “在玹——是杰弗里对吧?上次来过我们家的,对不对?”

    最终又是做母亲的先把那理还乱的千头万绪剪断了,用同学母亲的礼貌而慈爱的姿态。“那回人多,也没来得及与你好好打个招呼,招待不周还要你见谅啊。”

    郑在玹如释重负地欠身应和,回以礼数周到的场面话。但金道英旁观着他的姿态,窥出一丝用力过猛点头哈腰的滑稽来,在心里无声地笑。

    他母亲已经转过头来,把话头推杯换盏似的指向他:“道英也真是,朋友来家里时怎么不介绍给我?搞得还是在这——这里遇到,多么没礼貌……”

    金道英却不能学她的样子,对凌先生端出什么合情合理又嘘寒问暖的姿态来。眼看话题又向可谈的尽头滑去,金道英打着哈哈说要同在玹买些书去,先走一步了,妈和凌先生逛得开心……他在道别里终于大展所有热情和礼数,然后拽着郑在玹溜之大吉。

 

    “哥,真要去买书么?”到了街上郑在玹还傻乎乎地问。金道英拍他后脑,他哎哟一声,金道英却突然说:“那天你在看的是什么书?”

    “哪天?”郑在玹茫然。

    金道英提示他:“在徐家。”

    郑在玹想了想,说不知道。“那天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只是在等你。”

    哎呀。金道英将拍改为揉,舐犊般轻柔地在他脑袋上呼噜了一把。郑在玹也并不恼,温顺地低着头,眼睛抬起来望着金道英:“哥,你在这儿等我一下好不好?”

    “怎么了?”

    “我想回一下那间花店。”

    金道英吓了一跳。“回去干什么?要是再碰到……”多尴尬,他想说,好不容易才溜出来。

    可郑在玹执拗地说:“我想给你买束花。”

 

 

13

    于是那天晚上金道英抱着一束花做贼心虚地溜进家门,望了一圈,他母亲不在,至少不在客厅里。也许已经在楼上卧房里睡下了,也许在凌家的卧房里睡下了,无所谓。金道英轻手轻脚地上楼,珍贵而隐秘的花就盛放在他小心翼翼的手掌中。

    许是太太与少爷近来都总不着家,今天佣人们不知躲在哪里偷闲。藏蓝色窗帘没被拉上,金道英的房间仍旧被月光坦坦荡荡地照亮。靛蓝竹布的学校制服也没有被平整地叠好,随意地搭在床尾的织锦长凳上。

    金道英将花搁在桌上,返回楼下找了一个空的白磁花瓶。花瓶圆身细颈,又笑吟吟地敞开大口,花束装进去,被它欢天喜地地吐出嫣粉和雪白的喷泉。金道英欣赏一番,觉得粉的白的都像郑在玹的脸。

    平常是白的,瓷娃娃似的,害羞时就暖洋洋地溢出粉红来,譬如今天下午,金道英惊讶地问他为什么非要买花。他就暴露出粉色的脸颊和少年的神情,一口咬定说,就是想买嘛。

    直到金道英拗不过他任他跑回去买了,他不多时欢欣雀跃地抱着一大束鲜花跑回来,献宝似的捧上来,也献宝似的说金太太与凌先生早已走了,没碰上,让金道英放心。金道英接过花束,这时他才粉嫩嫩红通通地说:“是因为我很喜欢哥啊。”

 

 

14

    “那束花很漂亮。”

    清早餐桌上金太太轻飘飘的一句话,金道英手里的餐叉应声砸落在餐盘里。

    西多士松软的表面被叉尖砸出四个小坑,金道英盯着它们半晌,才抬起头看向餐桌那一头的母亲:“妈,你……”

    望过去才知道金太太并没抬头,她握着她的刀叉,慢慢地在西多士上来回地切割,拉锯似的。“昨晚听见开门声,想是你回来了,从门缝瞧了一眼。”金太太在言语间调整着吐息,终于说到嘴角溢出笑意,“就瞧见你鬼鬼祟祟地溜进来——收到花是很好的事情,你怎么做贼似的?”

    其实她在更早些时候就看见过那束花,从大街上,看见它被那男孩——杰弗里郑——珍而重之地抱着从店铺里走出来,嫣粉雪白如春光,向街的那头招展而去。那男孩的神情能说服每一个人,送出花也是很好的事情。

    她这样想着,于是她决定告诉道英:“送出花也是很好的事情。”

    半开的窗扇间钻进南国清晨的好风,金道英忽然觉得呼吸好畅快,任有千头万绪也被晨风轻盈盈地拨开去。他低头握住方才掉落的餐叉,与狭长的银色平面中反射出的自己对视了片刻,而后抬眸向母亲微笑:“妈,我知道了。”

    她的意思大约是,相爱总是很好的意思。

 

    大门轻巧地弹开,女佣红榴像只小雀欢快地飞进来。

    “奶奶,少爷,是大少爷的信。”红榴喜滋滋地将两张信封分别捧到金太太和金道英跟前。

    金道英的哥哥早几年便出国念书,交通不便久未归家,家书却从没断过。金太太立即放下刀叉接过长子的来信,厚而沉的一封,压得她心口踏踏实实的。

    信封上是她长子端正的字迹:兰秀梅收。她摸了摸那行字,向着它露出不加掩饰的笑容与皱纹。

    “道英,你以后想像哥哥一样去留洋么?”她突然抬头看向餐桌对面的小儿子,同时也抬高了她引以为傲的漂亮鼻尖,“到时候也起个好听的洋名。妈是不懂得的——你叫你同学帮你想想也好。”

    她眼睛亮得像金刚石,连眼尾的细纹也成了光的余韵。金道英知道这也是她引以为傲的,总是明亮的眼睛,即使在金家蹉磨这许多年也磨不尽的金刚石。金道英也知道,她所说的“同学”是特指着什么人。

    “好啊。”金道英顿了顿,又说,“好啊。”

    溏心的煎蛋水汪汪地亮在餐盘里,金道英用筷子尖压破它,蛋黄像旭日的光芒洋溢出来。

    “……不去也可以。”金道英忽而开口说。

    抬头迎上母亲有些惊讶、又有些探寻的目光,金道英也在这目光下产生内心一瞬的颤栗。但他慢慢说完:“我现在在这里也很快乐。”

    他攥起手掌,指尖触碰到自己的掌心,忽而探寻到那话语的源泉。早在那个昏昏欲睡的戏院里,郑在玹就望着它说过他会很快乐。但原来他不止快乐。他手心里不仅烙着郑在玹的卜辞,还烙着郑在玹的温度,郑在玹的手掌的、脸颊的、嘴唇的以及热烈的心跳的温度。幸福因此而并不成为庞大和沉重的东西,它与快乐同时降临在掌心,轻飘飘似一片白鸽的羽毛。

    金道英重新望向母亲,补充道:“也很幸福。”

    金太太——兰秀梅,释然地抬起嘴角,与她年轻而幸福的儿子相顾而笑。

 

 

15

    同窗都知道郑在玹每日放学时跑得最快。他大手一挥将书本文具叮铃哐啷扫进书包,拎起书包如屁股着火般冲出门,往高年级的课室跑。

    然后他会猛地在那课室门外刹住脚步。在一步开外停下,不让自己的身影被门框圈进去,慢慢地站定,正一正领子,理一理袖口,对着金属的门牌照镜子,煞有介事地拨弄两下头发,再重新把身板挺得笔直。

    他像罚站似的靠墙直直站着,而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把期待写在脸上,写在悄悄现了形的酒窝里,明明白白满满当当。

    课室里的学生开始走出来。一个人,两个人,金道英。郑在玹这回自觉自主自发地笑起来。他的笑容被满足地接住,又被轻盈地抛回来,在两张脸上如同镜面般亮堂堂地反射。

    金道英会先开口说:“在玹。”然后郑在玹从板正的制服袖口探出手指,轻轻拉住金道英的手。

    一九三六年伊始,深冬的港岛依然星罗着花影,月色随华灯一同初上。那时霓虹灯光还没有照遍每一个角落,街角的阴影仍适合拥吻。

    无论哪里都适合牵着手散步。今天去哪里呢?如果金道英将这个问题抛给郑在玹,郑在玹会暗自一唱三叹地想,和你一起的话,世界的尽头都可以去。

    但牵着你的手已经面颊发烫,再不敢去说这样的话。只好下次再说吧,今天就说,我们再去一次那个码头。那里深蓝的海湾如同鸢尾花盛开,极深极远的地方,月亮像花蕊被吐露出来。

 

 

 

 

 

END.

 

 

 

 

*注:文中所引用的雪莱诗歌分别节选自雪莱《致云雀》《爱的哲学》。中文部分主要使用江风译本,在玹回答道英的那两句是简单的直译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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